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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增值税是17还是13目录
作为人工智能语言模型,我们无法了解当前具体的政策信息。但是,根据我所知道的一些税收政策,根据烟草制品的种类,增值税的税率也会有所不同。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请参考税收政策或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
法律主观性。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香烟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卷烟税率为:甲类卷烟(调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征收0.003元/支,生在生产环节等,有乙类香烟。
香烟税是按定额征收的。
其中,雪茄、型烟和香烟按含过滤嘴的每根重量定额征税,1985年每根最低税额为0.135克朗,最高税额为0.51克朗;香烟、香烟、鼻烟为一根按每公斤定额征税,1985年每公斤税额分别为110克朗、35克朗和18克朗。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不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我会的。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电基础、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以下商品的税率为11%。粮食等农产品,是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暖气、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产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薄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1项、第2项、第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香烟生产企业如果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不兼营增值税免税项目的,不缴纳营业税。
2、消费税:
A、香烟,定额税率是: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条)对外采购价格在50元以上的,税率45%;1标准条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B、雪茄,税率是25%。
香烟,税率是30%。
3、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根据其提供的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扩展资料。
中国自实施卷烟消费税以来,已经进行了6次大调整。
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1994年各类香烟按出库价格征收40%的消费税。
1998年7月1日,为了促进烟草产品的合理化,对烟草消费税进行了税制改革。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类:一类50%,二、三类40%,四、五类25%。
自2001年6月1日起,调整了香烟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实行从量和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算方法。也就是说,根据数量,每5万支香烟征收150元的定额税。从价从以前的三段调整为两段。
2009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调整了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
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价税税率由5%提高到11%,每条卷烟加征0.005元从量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香烟的征收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13%)之外,还有消费税。税率为1、甲类烟56% 2、乙类烟36% 3、雪茄烟36% 4、香烟30%。
对批发环节销售的所有门牌号规格卷烟加征从价税,税率为5%,卷烟计量定额税率不变,每标准箱(5件)150元。
【法律分析】。
消费税和增值税是烟草最常见的税种。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世界上约89%的国家对香烟征收消费税,约87%的国家对香烟征收增值税。
其他常见的税金还有进口关税、企业所得税等。
消费税一般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三种类型。
消费税是根据香烟的包装、1支、1支、重量等数量单位征收一定的金额。
从量税相对来说提高了低价烟的税负,减少了高价烟的税负,因此对低价烟的影响比较大。
因为纳税额是以数量为基础的,从数量上的税收容易预测,稳定,实施和管理容易,是烟草行业依赖少的定价政策。
增值税理论上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征收,一般采用单一税率,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为政府带来充足的财政收入。
从征收管理方面看,除了对应税商品价格进行严格监管和记账记录外,增值税征收无需在其他方面投入过多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扣缴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手续费。